重写父类方法需满足方法名、参数列表相同,返回类型兼容,访问权限不更严格,且不能重写final或Static方法;使用@Override注解可确保正确性;子类重写方法时抛出的受检异常不能比父类更宽泛;动态绑定实现多态,运行时根据实际对象类型调用对应方法。

在Java中重写父类方法,是为了让子类能够提供特定实现,覆盖从父类继承来的方法行为。要正确实现方法重写,需遵循一些规则和使用@Override注解来确保准确性。
方法重写的基本条件
子类要重写父类的方法,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- 方法名相同:子类中的方法名称必须与父类完全一致。
- 参数列表相同:参数的类型、数量和顺序必须一致。
- 返回类型兼容:基本要求是返回类型相同,或为协变返回类型(即子类方法返回父类方法返回类型的子类)。
- 访问权限不能更严格:比如父类方法是
protected,子类不能用private,但可以是public。 - 不能重写被final或static修饰的方法:被
final修饰的方法不允许重写;static方法属于类,不是实例,因此是隐藏而非重写。
使用@Override注解
虽然不是强制要求,但强烈建议在重写方法时使用@Override注解。它能让编译器检查是否真的成功重写了父类方法,避免因拼写错误或参数不一致导致“意外定义新方法”。
class Animal { public void makeSound() { System.out.println("Animal makes a sound"); } } class Dog extends Animal { @Override public void makeSound() { System.out.println("Dog barks"); } }
重写时的异常处理限制
重写方法时,子类方法不能抛出比父类方法更多或更宽泛的受检异常(checked exception)。它可以不抛出异常,或只抛出父类方法已声明异常的子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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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lass Parent { void doWork() throws IOException { } } class Child extends Parent { @Override void doWork() throws FileNotFoundException { } // 合法:FileNotFoundException 是 IOException 的子类 }
动态绑定与多态体现
方法重写是实现多态的关键。调用哪个版本的方法,是在运行时根据对象的实际类型决定的,而不是引用类型。
Animal myPet = new Dog(); myPet.makeSound(); // 输出 "Dog barks"
尽管myPet的引用类型是Animal,但实际对象是Dog,所以执行的是Dog类中重写的makeSound()方法。
基本上就这些。只要注意签名一致、权限合理、善用@Override,就能安全有效地重写父类方法。


